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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羲之草书《中郎女帖》高清完整版附释文

发布日期:2023-05-25 09:45浏览次数:

王羲之书、榻本、四行,三十二字。草书。

帖文大意为:中郎之女有出嫁的意向吗?现在婚嫁正是时候,过此时机不会复得。我以前与您谈的那些想法,您向中郎谈过没有?我想,此事成否,您的意见很重要。

这是一通谈婚嫁的尺牍。是写给谁的呢?关键在於“中郎”是谁?在王羲之的社交圈中“郗昙”与“谢万”皆有“中郎”之别称。称郗昙为“中郎”,在升平二年(三五八)十二月任“北中郎将”之後。称谢万为中郎,在永和元年(三四五)四月“为抚军从事中郎”以後。日本研究者田上惠一先生认为,中郎系指郗昙,而且史籍上有王献之娶郗昙女道茂为妻;後又离婚转尚简文帝第三女新安公主,晚午临终弥留之际,曾有上章忏悔此事的记载。那么,“中郎女颇有所向不”的意思,具体悦来,是询问郗道茂对王献之倾心不倾心。而王羲之很着急,认为“今

时婚对,自不可复得”,表明王羲之代表的男方对女方已无异议了。从血缘关系上来说,王献之与郗昙的女儿是很近的表亲,因为王献之的母亲乃女方的姑母。既然“中郎”乃郗昙,帖中的“君”当是郗昙的哥哥郗愔(方回)了。

当时,谢万有“中郎”之称,陈郡谢氏亦有女道韫,嫁与王义之第二子王凝之。但是《世说新语》言语第二载:王凝之娶谢奕女为妻。《晋书》卷九六王凝之妻谢氏传曰:“王凝之妻谢氏,字道韫,安西将军奕之女也。”则此帖所称“中郎女”显然不是王凝之妻谢道韫。会不会羲之有一子取谢万女为妻?从情理上讲,王义之亦不会让七子中任何一人娶谢万女为妻。因为,谢万妻乃王述之女,王义之少与王述齐名,然王羲之甚轻之,由是情好不协。水和十一年(三五五)王羲之辞郡归田里,亦因耻居上述之下。如此,岂愿娶王述外孙女为媳妇。

既然“中郎女”乃郗昙之女,由此帖文义分析,在写这通尺牍之先,王羲之曾对献之娶郗昙女为妻表示过肯定的意见,但不知道郗愔向郗昙转达过没有。此时王羲之的意见很明确,似乎还很急切,以致认为“今时婚对,白不可复得。”在《右军书记》中,载有《郗家论婚书》,其中有“献之字子敬,少有清誉。善隶书,咄咄逼人。仰与公宿旧通家,光阴相接。承公贤女淑质贞亮,确懿纯美,敢欲使子敬为门闾之宾,故具书祖宗职讳,可否之言,进退唯命,羲之再拜。”将此帖与《郗家论婚书》所论为一事,相互参证,可知王献之第一次婚娶大事的某些细节,以及东晋士大夫之间联姻的个中程序。王羲之为献之的终身大事可谓操劳备至。与王献之婚娶之事相关的尺牍还有《儿女帖》。

王献之生於建元二年(三四四),是年王羲之已四十二岁。王义之逝世的那一年,王献之方十八岁,未知与郗昙女婚否,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其与郗昙女离婚事,当在王羲之逝世之後。

此帖亦收刻於《大观帖》、《绛帖》、《二王帖》、《澄清堂帖》。

释文 :中郎女頗有所向不?今時婚對,自不可復得。僕往意君頗论不?大都此亦當在君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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